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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拍卖企业2006年经营情况剖析湖南省拍卖成交额居全国第11位(简报第189期)时间:2007-09-07 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07年9月6日 全国拍卖企业2006年经营情况剖析 湖南省拍卖成交额居全国第11位 中拍协[2007]31号文件公布了全国拍卖企业2006年经营统计结果。 (一)总成交额虽有增加,但增幅明显下降。2006年全国拍卖企业总成交额约2780亿元,同比增长9.86%,但增幅比2005年的29.75%有明显下降。 (二)拍品主要来自政府部门与法院,标的仍由房地产唱主角。拍卖品来源:政府部门占30.6%,法院26.43%,金融资产机构15.65%,破产清算组5.29%,其他机构17.15%,个人5.42%。政府部门与法院所占比重达56.49%,是拍品主要来源。拍卖标的:房地产占65.75%,无形资产8.66%,股权6.24%,文化艺术品4.79%,机动车1.10%,农副产品0.91%,其他12.55%。房地产比重比2005年增加了3.23%。 (三)各省市区排序,湖南居第11位。据对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(不含江西、宁夏、青海、西藏)的统计,成交额过百亿元的八个省市,依次为广东394.63亿元、山东330.73、浙江312.33、上海244.07、北京200.15、四川133.96、江苏127.31、湖北104.62。湖南为70亿元,居全国第11位,比2005年上升1位。在27个省市中成交额最少的为甘肃13.19亿元。
(青风) |